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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方式

2019-03-19 14:08:35 633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何谓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又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已入外籍的人员,可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

  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回国人员证明用途
  可作为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1.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办理档案等
  2.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3.国企,央企,事业单位,大型民企入职必需材料;
  4.多生子女在国内上户口; 入学、升学等;
  5.在国内购置住房;
  6.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7.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
  8.回国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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